龙里县位于黔中腹地、苗岭山脉中段,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西北。沿东北-西南纵向呈月牙形,南北长约73公里,东西宽约36公里,总面积1521平方公里。境内丘陵、低山、中山与河谷槽地南北相间排列,呈波状起伏。海拔最高点1775米,最低点770米,县城海拔1080米。地处东经106°45′18″—107°15′1″,北纬26°10′19″—26°49′33″之间。东邻贵定县、福泉县,南接惠水县,西面与北面紧邻贵阳市。自古以来,龙里就是贵阳的东大门,是东出三湘南下两广的要津。《贵州通志》:“龙里县负山阻溪,为八省咽喉。”县人民政府驻地龙山镇,县城面积6平方公里,是全县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是正在建设中的面向省会贵阳市的生态园林卫星城,是贵州苗医药原材料种植、生产加工、批发、医疗、文化与科研的中心,是贵州省新兴的苗医药产业经济带的龙头。龙里属北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14.8℃,最冷月均温4.6℃,最热月均温23.6℃;降水丰沛,年降水量1100毫米左右,多集中在夏季;热量充足,年日照时数1160小时左右,无霜期283天。温和舒适,阳光充沛,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龙里气候的主要特征。
龙里无请求权与有请求权的区别?
无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虽然对原告和被告之间的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的请求权,但因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由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概念可以看出,与有请求权第三人不同,无请求第三人在本诉中通过辅助原告或者被告一方而存在,因此不是完全的诉讼当事人,不具备诉讼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北京要债公司
与有请求权的第三人相比,无请求权第三人的法律地位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无请求权第三人并没有向原告、被告提出诉讼请求的权利,只是以自己的名义辅助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抗另一方当事人参加诉讼;第二,无请求权第三人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第三,只有当案件判要求无请求权第三人承担实体义务的,方能享有案件上诉权。
司法实践中,作为无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情况有以下几类:(1)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2)原用人单位以新的用人单位侵权为由向的可以列劳动者为第三人;(3)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时,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4)债权人依照合同法有关撤销权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5)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6)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7)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诉至,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8)当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时,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9)当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时,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可以根据具体案情将合同中的第三人列为无请求权的第三人。